诗歌偶然原文,林徽因?
偶 然
作者:徐志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徐志摩在1926年为林徽因写下《偶然》,彼时两个人已是相知相爱,但由于种种原因,林徽因还是拒绝了徐志摩。他提笔写下这段情愫时,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她的留恋,在这样浪漫又深情的诗人笔下,那偶然变成了让诗人铭记的永远。
偶然赏析及答案?
偶然是个形容词,有奏巧合适之意,如偶然机会。
徐志摩《 偶然》读后赏析?
徐志摩这首《偶然》,很可能仅仅是一首情诗,是写给一位偶然相爱一场而后又天各一方的情人的。不过,这首诗的意象已超越了它自身。我们完全可以把此诗看作是人生的感叹曲。人生的路途上,有着多少偶然的交会,又有多少美好的东西,仅仅是偶然的交会,永不重复。无论是缠绵的亲情,还是动人的友谊,无论是伟大的母爱,还是纯真的童心,无论是大街上会心的一笑,还是旅途中倾心的三言两语,都往往是昙花一现,了无踪影。那些消逝了的美,那些消逝的爱,又有多少能够重新降临。时间的魔鬼带走了一切。对于天空中的云影偶尔闪现在波心,实在是“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更何况在人生茫茫无边的大海上,心与心之间有时即使跋涉无穷的时日,也无法到达彼岸。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方向,我们偶然地相遇,又将匆匆地分别,永无再见的希望。那些相遇时互放的“光亮”,那些相遇时互相倾注的情意,“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诗人领悟到了人生中许多“美”与“爱”的消逝,书写了一种人生的失落感。这就是这首诗深含的人生奥秘与意蕴。 诗人的感情是节制的,情态是潇洒的。把最难以割舍、最可珍贵的东西消逝后,而发生的失落感,用了貌似不经意的语调予以表现,使这首诗不仅在外观上,达到了和谐的美,更在内在的诗情上,特别地具有一种典雅的美。诗的上下两段中的中间两句,“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与“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蕴涵了非常曲折的心态,非常细腻入微的情意。一方面,有克里丝荻娜·罗塞提(1830—1894年,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女诗人)在《记住我》中所写的“我情愿你忘记而面带笑容,也不愿你记住而愁容戚戚”之韵味;另一方面,也可体会到一种在命运面前无可奈何的、故作达观的苦涩情调。这两方面,构成了一个立体的、模糊的审美体,不断的思索、体会,不同侧面的观赏、玩味,都会有新鲜的感悟。显示了相当典雅的情趣。 徐志摩在这样短短的小诗中,用了那么单纯的意境,那么谨严的格式,那么简明的旋律,点化出一个朦胧而晶莹,小巧而无垠的世界。我们漫步在这个世界之中,生发出多少人生的慨叹,多少往事的追怀,多少往事的回味,……但,并不如泣如诉,更不呼天抢地。我们只是缓缓而有点沉重地漫步,偶尔抬头仰望,透过葡萄架或深蓝的云彩,恰有一朵流星飞逝而过,我们心中,升起了缕缕淡淡的哀伤。但仍然漫步,那缓缓而又有点沉重的足音,如一个“永恒”,驻留在夜的天空。 不失轻盈,不失飘逸,却总是掩饰不住现实的悲伤,情感深处隐伏着一丝淡淡的失落。诗人对于美,对于人生,并不是看得可有可无的,而是怀着深深的眷恋,执着的追求,只是“美”抑或人生的其他,都像天空中的云影,黑夜海上的光亮,在瞬间都无影无踪。他有憧憬,同时又无法摆脱一丝淡淡的哀伤。“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似乎达观,超脱。但在审美心理上,却并非如此,“最好你忘掉”,其实是最不能忘掉。没有一点超脱,没有一点可有可无。有的是现实的哀伤,是一个真实的人,执着于生活的人,执着于理想的人,在屡遭失意中唱出的歌。憧憬与绝望,悲哀与潇洒,奇妙地交织在一起。是一个纯诗人的哀感。他的潇洒与飘逸,也多半是他为了追求典雅的美,节制自己的感情而来的。 徐志摩处在一个贫困的国度最黑暗的年代,他满怀着“美”的希望,在时代的夹缝中苦苦追寻着理想的光芒,但都如海滩上的鲜花,一朵朵在瞬间枯萎。他的歌喉,在“生活的阴影”逼迫下,最后变得暗哑、干涩。即使早期一些诗,如“我不知道风在哪一个方向吹”等,虽然那么轻柔,那么飘逸,但仔细体味,也无不让人感伤。写于1926年的《偶然》,也是一样,诗的深层信息中荡漾着淡淡的哀伤。诗人无意投身时代火热的斗争,也无意于表现所谓的“时代本质”,但时代的苦难,也同样曲曲折折地映射在一个真纯诗人的心灵深处。 有的研究者认为,《偶然》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得很飘忽、了无痕迹”,“把什么都看得很淡,都看成无足轻重,无可无不可,把火热情怀与旺盛的生命,都化作轻烟”。这样的结论,不能说全错,但也不能说全对,因为这个结论是建立在研究者对《偶然》这首诗的表层信息的领会上的。而一首诗永久的魅力却来自它的深层信息,《偶然》的深层信息传达了一种人生的失落感——是飘逸的也是轻淡的。——它是诗人充溢着灵气的灵魂在瞬间弹出的心音,单纯的音符中回荡着悠长,典雅的美感中起伏着骚动,飘逸的情调中蕴藏着深邃……
偶然诗歌的意象意义?
徐志摩短暂的一生令后人十分惋惜,他追求完美爱情的意念令后人心醉神迷,他独特的诗歌魅力让后人津津乐道。其中徐志摩的诗歌《偶然》是他众多诗歌中不多见形式完美、哲理深刻的作品。
徐志摩作为我国新月派代表诗人,“爱”、“自由”和“美”成为了他诗歌永恒的主题。美国和英国的留学经历,让他的诗歌受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影响,擅长赞美大自然、歌颂爱情,其代表作有《沙扬娜拉》、《再别康桥》、《雪花的快乐》等,很多作品都被初、高中语文教材所选用。徐志摩的诗歌与他的爱情生活永远都无法分开,他对完美爱情的追求,导致他一生与三位女性爱恨纠葛,特别是和林徽因的感情更是曲折微妙。《偶然》一诗是徐志摩写于20世纪20年代,1926年5月27日在《晨报诗镌》上发表。这首诗短短的两节结构巧妙、语言自然、意象精微,是徐志摩诗歌创造道路上里程碑式的作品
成功并非偶然赏析评论?
成功并非偶然的。我们都知道这世界上有很多的名人伟人,就拿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讲,爱迪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
爱迪生他的发明影响了千千万万的人,就最简单的一个电灯泡而言,因为电灯泡的发明使世界上多少家庭见到了光明,方便了他们的生活方式,我们都知道这是爱迪生经过千辛万苦经过千万次的实验,最终才能够成功的。
爱迪生为了研究电灯,他受了多少苦,遇到了多少挫折,有多少次想放弃,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只是看到了结果他成功了。 他的成功并不是偶然的,正是因为前边千百万次的失败,千百万次的想放弃,那么才有今天的成功。
我们今天能看到他这样的成果,这是他努力付出的结果,这是他艰辛的结果。所以,成功并非偶然!
征辽亦偶然赏析?
隋炀帝下江都时,他给恋恋不舍的宫女留诗:我梦江南好,征辽亦偶然。但存颜色在,离别只今年。
意思是
其实我向往的是江南的美好,随军征讨契丹只是我生命中的插曲而已。
一句“但存颜色在”,轻轻易易就把自己轻佻风流的一面描摹出来,也许在史家眼中,这靡丽艳词,便是他淫逸生活的明证。
这句诗中的“偶然”是说不一定,或者否定的意义更强烈一点,“但存颜色在”是说两层意思,一是让宫人好好保重,不要美色尽衰,二是也嘱咐他(她)们好好看护宫殿,不要荒废,因为“离别只今年”。
这首诗的大意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来理解:
第一个层次是我梦江南好,表达了要去扬州的主观愿望——连梦中都惦记着江南,你怎么能忍心拒绝我江南之行的请求?
第二个层次是征辽亦偶然,阐述了扬州之行的客观条件——不会在有征伐辽东的战事了,言下之意就是近段时间没有什么紧急工作,我可以去扬州放松一下了。
第三层意思就是但存颜色在离别只今年,表示了对未能跟随杨广去扬州享福的宫人们的慰问(实际上,没有去的这帮哥们姐们才是真正的祖上有德),并且提出了殷切希望。
偶然诗歌朗诵技巧?
诗歌朗诵重在声情并茂,重在体会诗歌本身所含蕴义,所谓短而不失精湛,乃此道理也.《偶然》这首诗,开头就来:假如我是天空的一片云 作者以假托云以自比,有虚无却也暗含一种失落伤感,故在朗诵时就一定要表达出此情感(可采取适当停顿,语速要稍微慢点)到了诗的尾部可采取反复朗诵的方式来增加总时间(不仅如此,反复同样能将诗歌感情再加以升华,以突出.此“招”也很有效),使用合适的背景音乐,当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mowing诗歌赏析?
Mowing《割草》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一首写农村生活的短诗。
诗中描写日常生活,尤其是描写农村普通农民的日常生活和劳动。在他生前,有文学评论家批评他把这些普通生活琐事写进诗里去,是不高雅的表现。弗罗斯特在一次采访中说:“要是诗歌不能懂得一切,懂得整个世界,【你们】诗歌就是无用的废物。”
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写的是独自一人在田里割草时的所想所感。他把镰刀拟人化了。诗一开
始,弗罗斯特就说他好像听见镰刀在【与】大地窃窃私语。用镰刀割草,当然会发出声响,所以,诗人说听见镰刀在【与】大地窃窃私语,既可以说是诗人割草时产生的一种幻觉,也可以说是借用拟人化了的镰刀的【耳】语,说出自己的想法。
他先说听不清镰刀在说什么,可能是在说太阳太热,也可能在说四周太静。接着,用“它”—镰刀—来说出这首诗的主旨,也就是诗人的观点:劳动才是真实的生活,劳动是最愉快的事情,劳动就是最诚挚的爱。“它”不幻想会有人恩赐给他闲适而不用劳动的生活,也不幻想有神仙精灵会送来不劳而获的黄金。因为这些都是“超过真实”的东西,因此也是“软弱无力”的。“它”想要的只是用最“真诚的爱”来割草。诗人认为:最甜蜜的美梦,只有靠劳动才能实现。
最后,诗人以“镰刀边【耳】语边把草割下,让它们在阳光下晒成干草”来结束这首诗。
至于诗歌的第11和12句,写到兰花草和【绿】蛇,我想诗人只是想描写割草时令人愉快的真实情景罢了。
thesnowman诗歌赏析?
必须怀有冬日的心境,
方能领略眼前的万树一片冰晶雪白;
只有经受长久的严寒,
才会欣赏松枝银装素裹在斜阳中闪烁的光采;
寒风啸啸,落叶嘶嘶,
冬天的强音声震天外;
苍茫大地响起同一的奏鸣,
雪上的聆听者把悲情全都抛开:
自身虚无才能审视不存在的虚无,
自身不存在方可洞察虚无的存在。
tobeornottobe诗歌赏析?
to be or not to be出自莎士比亚的剧本《哈姆雷特》第三幕中。
“To be or not to be”(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一再困扰着哈姆雷特,当然这里所述不仅仅是生存与死亡的问题,而是连带着每件事的价值评判,到底做还是不做,去还是不去,牺牲还是不牺牲?理性的思维能够指导行动,但是过多的思虑就会延误时机,多虑的人内心往往是懦弱的,对后果太多的顾虑导致其不愿作出重大决定。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哈姆雷特就是这样徘徊不前,往往在即将触及本质的时候又能很油滑地闪开。于是“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