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鼓说唱赏析?
“诗本性情。”在构成诗美的各个要素中,诗情是首要的、本质的因素。本诗描写兵士久戍不得归家之情,表达渴望归家与亲人团聚的强烈愿望。征夫对心上人日夜思念,他想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想如今生死离别,天涯孤苦,岂能不流泪蒙眬,肝肠寸断!
诗从出征南行写起,再写了战后未归的痛苦,又写了当初与亲人执手别离相约的回忆,一直到最后发出强烈的控拆,次第写来,脉络分明,而情感依次递进。叙事中推进着情感的表达,抒情中又紧连着情节的发展,相得益彰,自然天成。
邶风击鼓赏析?
《国风·邶风·击鼓》是《诗经》中一篇典型的战争诗。为先秦时代邶地华夏族民歌。全诗共五章,每章四句。
《诗经邶风击鼓》赏析
在家伺候公婆养育子女的妻子心有怨尤,在外从军打仗的征夫同样心怀幽怨。原来无论男女,两情相依,两心相许,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在从军打仗不知为哪般之时,身上的铠甲刀枪便成了沉重的枷锁镣铐。一旦身死疆场,还不知魂儿变成了谁家的鬼。
对平民百姓而言,除非国难当头匹夫有责之外,相见以兵刃,全都是肉食者谋之的神仙事。肉食者偏偏把受苦受难卖命送死恩赐给小民百姓,能不有怨尤吗?看看中国古代的诗史,诉说征夫怨妇哀愁的歌诗如汗牛充栋,不可胜数,蔚成奇观。这足以说明神仙打仗百姓遭殃的悲剧实在大多了。
这让人想到二十世纪西方有个“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人物海明威。此君也写过类似中国古代从军打仗的小说,比如《永别了,武器》,主人公受伤之后迷惘不知为谁而战,悟到不知为谁的残酷战争与追求个人幸福是两码事,于是偕了漂亮女护士逃离了肉食者们以为神圣的战场。
如果用这位曾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文豪的观点来看,中国古代的征夫们的儿女情长,岂不是这世界上最早的“迷惘的一代”!
这可不是自作多情的牵强附会,硬往名人身上靠,说不定也可以说他学的是咱们的祖先呢?(!)平心想来,战场上的刀光剑影、血污尸骨,到底没有老婆孩子热炕头有魅力。虽说好男儿又怎么不可以躬耕事父母,与妻白头偕老呢?
战争的策划者和发动者有他们自己的逻辑,而卖命送死的征夫也可以有自己的追求和怨恨。道不同不相与谋。平民百姓的儿女情长,夫妻恩爱情深,恐怕更能让平常人、平常心(与野心相对立)产生共鸣。因此,也应当为征矢怨唱一曲同情的赞歌。
驱傩击鼓吹长笛赏析?
诗言志,词言情”,诗词作品既表达了作者的所见所闻和心理感受,也反映了疫病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
例如《全唐诗》、《全唐诗补编》中,就有三百多首描写疫情以及与疫情相关的诗歌,作者数量达数十位。
弦歌行 (唐•孟郊)
驱傩击鼓吹长笛,瘦鬼染面惟齿白。
暗中崒崒拽茅鞭,倮足朱裈行戚戚。
相顾笑声冲庭燎,桃弧射矢时独叫。
这首诗描写了人们通过傩舞驱除“疫鬼”的表演活动形式。
诗经邶风击鼓整体赏析?
诗经·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译文如下:
击鼓的声音咚咚震响,兵将们奋勇操练。留在国内的人修筑漕城,只有我向南方行去。
跟随孙子仲,平定陈、宋两国的纠纷。不让我回家,使我每天忧心忡忡。
人在哪里?马跑失在哪里?到哪里去寻找它?在山间林下。
生死聚散,我曾经对你说,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唉,这么长时间了。我无法与你相会。唉,这么远的距离,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词语注释:
镗:鼓声。其镗,即“镗镗”。
踊跃:双声连绵词,犹言鼓舞。兵:武器,刀枪之类。
土国城漕:土:挖土。城:修城。国:指都城。漕:卫国的城市。
孙子仲:即公孙文仲,字子仲,邶国将领。
平:平定两国纠纷。谓救陈以调和陈宋关系。陈、宋:诸侯国名。
不我以归:是不以我归的倒装,有家不让回。
有忡:忡忡,忧虑不安的样子。
爰(yuán):哪里。丧:丧失,此处言跑失。
于以:在哪里。
契阔:聚散、离合的意思。契,合;阔,离。
成说(yuè):约定、成议、盟约。
于嗟:叹词。
活:借为“佸”,相会。
洵:久远。
信:守信,守约。
全文解析:
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描写诗中主人公因为战争的缘故,有家不能回,思念家妻子,借诗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
第一章述说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最后一句“我独南行”,写出主人公的个人不满情绪,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但是在国内,南行救陈,远途跋涉就更艰苦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接前文“我独南行”。诗中后两句“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又写出了主人公的情绪,“平陈与宋”之后“仍然不让我回家,我心中忧虑”。
第三章似乎是写了路上一个小插曲,马走失了,找马。
第四章“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这几句诗是诗中的点睛之笔。也是我们后人最为熟悉的几句名句之一。抒发了诗中主人公对于妻子无限的思念之情。这几句诗的意思就是说,“我曾经对你说,我要拉着你的手,与你一起变老,生死不相离”。
第五章就是感叹了,我曾经对你许下的诺言,如今,时间这么久了无法相聚,路途遥远,更是无法履行我的诺言。
这首诗的一条主线就是主人公的“怨”。诗人报怨战争,报怨征役无归期,报怨战争使自己失去了幸福的生活,甚至可能丢掉性命。全诗也真实地反映出了战争中将士真实心情。
如何赏析 《诗经邶风击鼓》?
原文: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译文:
击起战鼓咚咚响,士兵踊跃练武忙。有的修路筑城墙,我独从军到南方。
跟随统领孙子仲,联合盟国陈与宋。不愿让我回卫国,致使我心忧忡忡。
何处可歇何处停?跑了战马何处寻?一路追踪何处找?不料它已入森林。
一同生死不分离,我们早已立誓言。让我握住你的手,同生共死上战场。
只怕你我此分离,没有缘分相会和。只怕你我此分离,无法坚定守信约。
赏柝:
这是描写的战争忧心忡忡的诗。
第一章“土国城漕”描写了筑城的艰苦。南行是指南下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是承接上面“我独南行”。后两句“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因为战争,不能归家,担忧和心酸更甚。
第三章写失马。战争会“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
第四章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描写了战士共赴战场,共生死的悲壮。
第五章表达了战士对有去无回的预感和无奈。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甚至整个会失去生命的忧伤。
海子的诗歌赏析?
1、“人类的泪水养家糊口,人类的泪水中,鱼群像草一样生长。”(《燕子与蛇》)
赏析:每个人生活中都经历过坎坷,现实能逼的最坚强的人落泪,落泪的意象代表了生活的艰辛的。鱼儿却在人的泪水中像草一样生长,鱼是生命力的象征,它比每个个体甚至我们族群更加长久,我们的泪水延续了生命力滋养了生命力。这段画面中,鱼与泪水是依存的关系,假如人类不再流泪,鱼将无处“像草一样生长了。海子既悲悯又乐观,苦难恰恰是生命活力的养料。人类哭泣之时,鱼却在疯狂的生长,这是一层对比关系,前面的看似萧条恰恰促成了后面的繁荣。此对比有“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异曲同工之妙。
2、“一个穿雨衣的陌生人,来到这座干旱已久的城。”(《哑脊背》)
赏析:首先这个画面感很强烈,一个穿雨衣的外来人,来到干旱已久的城。显然这座干旱的城经历了很多不堪的过往。这里面有两个视角,“陌生人”是从旱城人的角度看过去的,第二个视角是这个“陌生人”看旱城。这里有两个疑问,陌生人为什么来到这里?这座城发生了什么?由这两个疑问引出两层惊讶,陌生人惊讶于旱城的干枯,旱城人惊讶于陌生人的湿润。干旱寓意着凋敝,经济的凋敝,是人民思想的凋敝,情感的凋敝。陌生人其实是“远方”的化身,它可以是理想可以是希望。这个画面是现实的困顿与希望之光的对碰,陌生人无疑点亮了旱城人的希望,这是海子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对于现状的批判与鼓舞。
李白的诗歌赏析?
将进酒·君不见
唐 · 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赏析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标题的意思为“劝酒歌”,内容多是咏唱喝酒放歌之事。这首诗是诗人当时和友人岑勋在嵩山另一老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作客,作者正值仕途遇挫之际,所以借酒兴诗,来了一次酣畅淋漓的抒发。在这首诗里,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消愁,感叹人生易老,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的心情。
这首诗十分形象的体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热情豪放,“天生我材必有用”、“人生得意须尽欢”。全诗气势豪迈,感情豪放,言语流畅,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李白咏酒的诗歌非常能体现他的个性,思想内容深沉,艺术表现成熟。《将进酒》即为其代表作。
诗歌发端就是两组排比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颍阳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故借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如此波澜壮阔的现象,必定不是肉眼能够看到的,作者是幻想的,言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构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苦短,而又不直言,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神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原本就短暂的说得更为短暂,与前两句把原本壮阔的说得更为壮阔,是“反向”的夸张。开篇“以河之水一去不复返喻人生易逝”,“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
这个开端可谓悲感至极,却又不堕纤弱,可以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方法作者经常用,比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宣城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创造性。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一般乐府诗只是篇首或篇末偶尔用),又使诗句感情色彩大增。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得意”过没有?“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玉壶吟》)似乎得意过;然而那不过是一场幻影。“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行路难三首·其二》)又似乎并没有得意,有的是失望与愤慨,但并不就此消沉。
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鼓掌赞叹的好句子。“有用”而且“必”,非常的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需要大写的。于是,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透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态度。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应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破费又算得了什么!
“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这足以令所有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馀万”(《上安州裴长史书》),是何等的豪举。所以此句是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以得其万分之一。
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罢休。多痛快的筵宴,又是多么豪壮的诗句!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 而且使我们似乎听到了诗人在席上频频地劝酒。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至忘了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纯粹是神来之笔。
“钟鼓馔玉”即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可诗人却认为这“不足贵”,并放言“但愿长醉不复醒”。诗情至此,便分明由狂放转而为愤激。这里不仅是酒后吐狂言,而且是酒后吐真言了。
以“我”天生有用之才,本当位极卿相,飞黄腾达,然而“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三首·其二》)。说富贵“不足贵”,乃是出于愤慨。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诗人曾喟叹“自言管葛竟谁许”,说古人“寂寞”,其实也表现出了自己的“寂寞”,所以才愿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是用古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
古来酒徒很多,而为何偏举“陈王”,这又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都是谢安这些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当中,“陈王”曹植与酒联系得比较多。这样写便有了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再者,“陈王”曹植于曹丕、曹睿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也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满的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乎只涉及人生感慨,而不染指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了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诗情之所以悲而不伤,悲而能壮,即根源在此。
刚露一点深衷,又说回酒了,而且看起来酒兴更高了。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千金散尽,也不惜将名贵宝物“五花马”(毛色作五花纹的良马)、“千金裘”(昂贵的皮衣)用来换美酒,图个一醉方休。
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令人不知谁是“主人”,浪漫色彩极浓。快人快语,非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出此。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这“白云从空,随风变灭”的结尾,显见诗人奔涌跌宕的感情激流。通观全篇,真是大起大落,非如椽巨笔不办。
《将进酒》篇幅不算长,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全篇具有震动古今的气势与力量,这诚然与夸张手法不无关系,比如诗中屡用巨额数字(“千金”、“三百杯”、“斗酒十千”、“千金裘”、“万古愁”等等)表现豪迈诗情,同时,又不给人空洞浮夸感,其根源就在于它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感情,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
此外,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纵横捭阖,力能扛鼎。其歌中有歌的包孕写法,又有鬼斧神工、“绝去笔墨畦径”之妙,既非鑱刻能学,又非率尔可到。
通篇以七言为主,而又以三、五言句“破”之,极参差错综之致;诗句以散行为主,又以短小的对仗语点染(如“岑夫子,丹丘生”,“五花马,千金裘”),节奏疾徐尽变,奔放而不流易。《唐诗别裁》谓“读李诗者于雄快之中,得其深远宕逸之神,才是谪仙人面目”,此篇足以当之。
作者简介
李白(701年—762年12月),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
mowing诗歌赏析?
Mowing《割草》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一首写农村生活的短诗。
诗中描写日常生活,尤其是描写农村普通农民的日常生活和劳动。在他生前,有文学评论家批评他把这些普通生活琐事写进诗里去,是不高雅的表现。弗罗斯特在一次采访中说:“要是诗歌不能懂得一切,懂得整个世界,【你们】诗歌就是无用的废物。”
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写的是独自一人在田里割草时的所想所感。他把镰刀拟人化了。诗一开
始,弗罗斯特就说他好像听见镰刀在【与】大地窃窃私语。用镰刀割草,当然会发出声响,所以,诗人说听见镰刀在【与】大地窃窃私语,既可以说是诗人割草时产生的一种幻觉,也可以说是借用拟人化了的镰刀的【耳】语,说出自己的想法。
他先说听不清镰刀在说什么,可能是在说太阳太热,也可能在说四周太静。接着,用“它”—镰刀—来说出这首诗的主旨,也就是诗人的观点:劳动才是真实的生活,劳动是最愉快的事情,劳动就是最诚挚的爱。“它”不幻想会有人恩赐给他闲适而不用劳动的生活,也不幻想有神仙精灵会送来不劳而获的黄金。因为这些都是“超过真实”的东西,因此也是“软弱无力”的。“它”想要的只是用最“真诚的爱”来割草。诗人认为:最甜蜜的美梦,只有靠劳动才能实现。
最后,诗人以“镰刀边【耳】语边把草割下,让它们在阳光下晒成干草”来结束这首诗。
至于诗歌的第11和12句,写到兰花草和【绿】蛇,我想诗人只是想描写割草时令人愉快的真实情景罢了。
thesnowman诗歌赏析?
必须怀有冬日的心境,
方能领略眼前的万树一片冰晶雪白;
只有经受长久的严寒,
才会欣赏松枝银装素裹在斜阳中闪烁的光采;
寒风啸啸,落叶嘶嘶,
冬天的强音声震天外;
苍茫大地响起同一的奏鸣,
雪上的聆听者把悲情全都抛开:
自身虚无才能审视不存在的虚无,
自身不存在方可洞察虚无的存在。
tobeornottobe诗歌赏析?
to be or not to be出自莎士比亚的剧本《哈姆雷特》第三幕中。
“To be or not to be”(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一再困扰着哈姆雷特,当然这里所述不仅仅是生存与死亡的问题,而是连带着每件事的价值评判,到底做还是不做,去还是不去,牺牲还是不牺牲?理性的思维能够指导行动,但是过多的思虑就会延误时机,多虑的人内心往往是懦弱的,对后果太多的顾虑导致其不愿作出重大决定。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哈姆雷特就是这样徘徊不前,往往在即将触及本质的时候又能很油滑地闪开。于是“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